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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50020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徐仙陽
電 話:04-7121530 分機 26
傳 真:04-7121630
電子信箱:hsien333@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青資字第 114018701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有關貴席質詢和興青創基地周邊停車空間不足問題一案, 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席於本會第 20 屆第 5 次定期會 114 年 5 月 12 日縣政質詢事項。
二、有鑑於和興青創基地周邊停車空間不足,影響遊客參觀意願,本府業以 114 年 4 月
11 日府青資字第 1140133566 號函請本縣鹿港鎮公所研議增設停車空間,該公所以
114 年 4 月 16 日鹿鎮管字第 1140009434 號函復將審慎評估調整現有設施或增設停
車空間之可行性,並爭取相關補助辦理。
三、檢附本縣鹿港鎮公所來函影本及其提供和興青創基地周邊現有停車資訊各 1 份。
正本:彰化縣議會施議員佩妤
副本:彰化縣議會、本府縣長室、本府青年發展處
附件: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函
地 址:505029 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 168 號
承 辦 人:辦事員 陳薪惠
電 話:04-7772006#2607
電子信箱:cxh705@lukang.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鹿鎮管字第 114000943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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