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林二乞食街頭音樂會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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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   理  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      內一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主      任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人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事   科      員     薦任     至第七職等                   二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室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係由本職稱
                       助   理  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一人與技佐職稱一人,合併計
                                                                          給。)
                   政
                   風  主       任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室

                       合                                計        二二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
                        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十、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 : 50020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王薇淇
                                                         電      話:04-7531415
                                                         傳      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laireredteal@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140468883A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檢送新修正「彰化縣政府編制表」及「彰化縣政府員額配置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貴會第十五屆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案附帶意見三:「今後縣府各局室各課如有
                            重新配置或調整更動時,請函知本會」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本府設置專員 5 名、技正 2 名及社會工作督導 1 名,併同減列科
                            員 3 名、技士 2 名、社會工作師 1 名 、   辦事員 1 名及書記 1 名,編制員額仍維持為
                            785 名。
                        三、旨揭編制表業經本府 114 年 10 月 31 日府人企字第 1140436250  號令修正自 1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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