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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蕭妤亘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凃淑媚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春洋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張國棟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温芝樺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本府計畫
處(列管號碼:113B00005)、本府工務處
臨第 8 號案 類 別:教 育
動 議 人:蕭妤亘
附 議 人:凃淑媚、張春洋、張國棟、温芝樺、賴清美
案 由:建議縣府盤點設置並劃設公告縣內國中、小學校家長接送區,以守護學童上下學安
全環境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3 年 2 月 7 日府教社字第 1130028502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蕭
妤亘議員等 6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盤點設置並劃設公告縣內國中、小學校家長接
送區,以守護學童上下學安全環境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7、8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8 號案辦理。二、本府經盤點本縣所轄中山
國小等 212 校家長接送區設置情形,調查結果簡述如下:(一)中山國小等 194 校設
有家長接送區;其中中山國小等 190 校利用校門口左右或校園附近圍牆、空地設置。
華南國小及信義國中小等 2 校設有避車彎,聯興國小及文祥國小等 2 校採單行方式
進出入校園接送。(二)彰泰國中等 18 校無設置家長接送區。三、本縣學校若提出家
長接送區協助及改善需求,本府將與本縣警察局依學校需求妥處,研議可再加強部
分,以提升交通整體安全性及順暢性。」。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蕭議員妤亘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凃議員淑媚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張議員春洋、
彰化縣議會張議員國棟、彰化縣議會温議員芝樺、彰化縣議會賴議員清美、本府計畫處
(列管號碼:113B00014)、本府教育處
臨第 9 號案 類 別:水 資
動 議 人:陳玉姬
附 議 人:凃淑媚、李浩誠、黃俊源、陳榮妹、温芝樺、張錦昆、曹嘉豪、黃千宴、唐木根、
吳錦潭
案 由:建請縣府盤點縣內區域排水之淤塞問題及護岸安全性,以保障洪汛期間護岸兩側居
民之生命財產安全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3 年 2 月 5 日府水防字第 113002820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陳玉姬議員等提案建請本府盤點縣內區域排水之淤塞問題及護岸安全性,以保障洪
汛期間護岸兩側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
會第 20 屆第 7、8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9 號案辦理。二、本府於每年年初盤點
全縣區域排水,預為檢視排水易淤積地點及人口密集之排水瓶頸段,合併辦理例行
清疏發包,於每年颱風豪雨好發時前完成全縣之重點排水清疏;另為因應平時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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