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第20屆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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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議  人:陳榮妹、詹琬惠、陳銌銌、劉淑芳、楊子賢、劉珊伶、葉永清
                 案      由 : 因應長者對假牙材質的多元需求,建請縣府研議開放本縣 65 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差額

                            自付機制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12 月 20 日府社長青字第 1130489833 號函復:「主旨:貴會吳韋
                            達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縣府研議開放本縣 65 歲以上長者假牙補助差額自付機制』,
                            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4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第 8 號案
                            辦理。二、本府為恢復本縣長者咀嚼功能、強化消化系統,促進身體健康,並減輕
                            經濟負擔,特補助本縣 65 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裝置態樣包含全口活動假
                            牙或單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三、有關建議開放長者假牙補助差額自付機制,

                            本府將進行通盤考量,並與本縣衛生局及牙醫師公會共同研議。」。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榮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琬惠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葉永清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 113B00083)、彰化

                        縣衛生局、本府社會處

                 四、第 20 屆第 12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1 號案          類  別:文             化
                 動  議  人:楊子賢
                 附  議  人:藍駿宇、李成濟、劉珊伶、賴清美、楊妙月、詹琬惠、莊陞漢、周君綾、黃柏瑜、
                            張欣倩、吳韋達、洪騰明
                 案      由 : 建請縣府加入文化部「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以全面提升民眾借閱電子書
                            之便利性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 月 17 日府授圖文字第 1130511845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楊
                            子賢議員建議『加入文化部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以全面提升民眾借閱電子
                            書之便利性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12 次臨時會
                            臨時動議案臨第 1 號案辦理。二、文化部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係依據『文
                            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及優化圖書採購機制
                            補助作業要點』, 包含『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及『優化圖書採購機制』二
                            個項目,且規定各縣市不可擇一申請。三、上揭『優化圖書採購機制』補助:規定
                            縣市政府辦理採購案須採最有利標辦理,並保障出版社獲得定價 7 折以上利潤前提
                            上,惟查文化部所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中文圖書採購應注意事項』,其中第
                            3 點規定略以:『採圖書費與勞務服務費分別報價,圖書費以該次採購圖書總定價乘
                            以一定費率計算,該費率由機關參考市場行情訂定,惟建議圖書費應不低於圖書總
                            定價百分之七十,以維護出版業合理利潤』。囿於考量上揭採購應注意事項『圖書費
                            不得低於 7 折』之規定係建議參酌性質,非屬強制性文字規定,依採購法規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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