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第20屆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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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 : 500201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趙唯仲
電 話:04-7531120
傳 真:04-7280922
電子信箱:a620220@email.chcg. gov.tw
受 文 者: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4 日
發文字號:府綠用字第 114003967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檢送修正後本府 114 年 1 月 22 日「離岸風電南側廊道海纜上岸點降低生態衝擊研商
會議」會議紀錄 1 份,補列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書面意見,原 114 年 2 月 3 日函
送之會議紀錄作廢,請查照。
說 明:依據本府 114 年 2 月 3 日府綠用字第 1140034849 號函續辦。
正本:環境部、經濟部能源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農業部漁業署、海洋
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芳苑鄉公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海峽風電股份有限公司、海鼎二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環洋風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籌備處、又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廣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海鼎一風力發
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本府建設處、本府水利資源處、本府農業處
副本: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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