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第20屆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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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 : 500201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趙唯仲
                                                                電     話:04-7531120
                                                                傳     真:04-7280922

                                                                電子信箱:a620220@email.chcg. gov.tw
                 受  文  者: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4 日
                 發文字號:府綠用字第 114003967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檢送修正後本府 114 年 1 月 22 日「離岸風電南側廊道海纜上岸點降低生態衝擊研商
                            會議」會議紀錄 1 份,補列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書面意見,原 114 年 2 月 3 日函

                            送之會議紀錄作廢,請查照。
                 說      明:依據本府 114 年 2 月 3 日府綠用字第 1140034849 號函續辦。
                 正本:環境部、經濟部能源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農業部漁業署、海洋
                        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芳苑鄉公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海峽風電股份有限公司、海鼎二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環洋風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籌備處、又德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廣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海鼎一風力發

                        電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本府建設處、本府水利資源處、本府農業處
                 副本: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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