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公報第20屆第13期
P. 1

22
                                壹、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第 20 屆第 9、10、11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11 號案          類  別:水             資

                 動  議  人:陳銌銌

                 附  議  人:劉珊伶、林宗翰、楊子賢、吳韋達、劉淑芳、陳榮妹、詹琬惠、凃俊任、葉永清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南郭坑溪整治計畫沿伸至南郭路段,以使南郭坑溪有更佳的教育、生

                            活、歷史價值,讓城市更美好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2 月 12 日府水道字第 1150051436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陳銌銌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研議南郭坑溪整治計畫延伸至南郭路段,以使南郭坑溪
                            有更佳的教育、生活、歷史價值,讓城市更美好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9、10、11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1 號案暨容泰工程顧
                            問有限公司 114 年 11 月 3 日容字第 1141103056 號函辦理。二、提案建議事項評估
                            說明如下:(一)彰化市公所於 113 年 8 月曾調查鄰近居民意見,多數反對於道路範
                            圍辦理景觀步道施作。(二)經顧問公司評估,現況防洪牆身高於路面約 1 公尺,倘
                            需向渠內增建人行步道,既有防洪牆須打除,而依據洋子厝溪規劃報告,本區段河
                            道將有出水高度不足之虞,故建議原有防洪牆予以保留。(三)渠內增建人行步道或
                            平台,經評估除造成清淤作業困難,渠內施作墩柱構造亦會影響通洪及河道生態,
                            考量本府 113 年 1 月 8 日府農漁字第 1120529682A 號公告南郭坑溪封溪護魚河道包
                            含本案範圍,現況南郭坑溪河道整治有成渠底生態豐富,原則維持現況條件。三、
                            綜上所述,旨案在參考地方意見及確保防洪需求情況下,仍以維持原有河道及設施

                            現況為宜。」。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宗翰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陳榮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琬惠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凃俊任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葉
                        永清服務處、容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本府水利資源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

                        113B00068)

                 二、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

                 第 1 號案          類  別:社            會
                 提  案  人:周君綾
                 連  署  人:張錦昆、洪子超、李俊諭、蕭文雄、吳韋達、陳重嘉、莊陞漢、洪騰明、黃柏瑜、
                            藍駿宇



                                                            1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