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公報第20屆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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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化之目標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1 月 19 日府授環廢字第 1150023301 號函復:「有關本會第 20 屆
                            第 6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3 號案件,本局辦理情形復如說明,請  鑒察。說明: 、
                                                                                                    一
                            有關議員建請縣府審慎評估廚餘養豬政策部分,經查本縣豬隻飼養場為 560 家,廚
                            餘養豬戶 33 家,於縣內整體畜牧業者中佔 5.9%,為提升本縣畜牧場生物安全,並
                            維護本縣養豬產業穩定發展,本府已於 114 年 12 月 29 日府授環廢字第 1140513880
                            號公告本縣禁止搬運廚餘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二、本縣廚
                            餘目前以堆肥、黑水虻及焚化處理方式去化,量能充足,無須仰賴畜牧場協助去化
                            廚餘,故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飼養豬隻對本縣整體廚餘處理並無影響。三、有關廚餘
                            蒸煮中心之設置、管理模式及後續營運方向,涉及動物防疫、飼養管理及農政政策
                            整體規劃,依權責分工,仍須仰賴農業中央主管機關就其法源依據、技術規範、防
                            疫標準及適用對象等事項進一步訂定或予以明確說明。本縣將於中央政策與配套措
                            施明確後,配合檢視地方實務執行可行性,審慎研議後續推動方向,以確保政策落

                            實兼顧防疫安全與業者實際負擔。」。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國棟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陳榮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宗翰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陳重嘉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錦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木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林小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柯振杯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鄭俊雄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黃千宴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欣倩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浩誠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凃俊任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莊陞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施佩妤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4B00076)、本縣

                        環境保護局(行政科)、本縣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

                 第 14 號案          類  別:經            綠

                 提  案  人:蕭妤亘
                 連  署  人:凃俊任、吳韋達、張欣倩、張國棟、温芝樺、黃正盛、洪騰明
                 案      由:為延續台灣設計展效益,建請縣府持續活化及發揮「彰化國際展覽館」其空間功能

                            與展示價值,以帶動地方產業與觀光發展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2 月 24 日府綠產字第 1140511537 號函復:「貴會第 20 屆
                            第 6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4 號有關『為延續台灣設計展效益,建請縣府持續活化及

                            發揮彰化縣國際展覽館其空間功能與展示價值,以帶動地方產業與觀光發展案』,
                            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4 號
                            案辦理。二、彰化國際展覽中心係定位為多功能會展中心,可作為產業展覽平台、
                            觀光行銷櫥窗、教育培訓場域及社會福利活動空間等多元用途,該中心二期工程預
                            計於 115 年 6 月完工,本府刻正研擬管理規則及收費標準,並接洽縣內各產業公會

                            及廠商進駐展出,建立常態化產業展覽機制,以達充分利用展覽中心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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