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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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表副本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未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整個過程
公開透明,社會各界可以充分監督。(二)至於開票所採行公設開票錄影,因受錄影
品質、畫面大小等因素影響,於認定選舉票實益有限,投票完畢後,投票所立即改
為開票所,如只能於佈置開票所之短暫期間,設置固定錄影設備,於技術及時間因
素上,不易克服,恐延宕開票作業及計票結果之公布。另開票所如無法事先設置固
定錄影設備,即須以專人錄影方式為之,除增加開票所工作人力及經費外,錄影過
程之完整性,亦恐因參觀民眾外力干擾、操作人為因素或器材臨時故障而受影響衍
生相關問題須予考量。三、綜上,本案將俟中選會克服相關技術、設備及辦法後,
本府再依中選會規定配合辦理。四、檢附彰選會及中選會函文影本各一份供參。」。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鄭俊雄等議員提案建議開票全程錄影一案、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
112B00002)、本府民政處
附件 1: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函
地 址:500010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 100 號 7 樓
承 辦 人:劉玉桑
電 話:7256091#217
電子信箱:chec04@cec.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彰選一字第 1120000442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有關 貴會鄭俊雄等議員提案「請在縣內各投開票所投票後『開票』時全程錄影,
以昭公信並杜絕選舉糾紛」一案,轉請 鈞會參酌研議可行性,請 鑒核。
說 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12 年 4 月 17 日府民行字第 1120137804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正本:中央選舉委員會
副本:彰化縣政府、本會第一組
附件 2:中央選舉委員會 函
地 址:100218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0 樓
承 辦 人:賴宗佑
電 話:02-2397-6814
傳 真:02-2397-6895
電子信箱:cec7048@ce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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