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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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2 年 4 月 20 日府授消行字第 1120131792 號函復:「主旨:有關
貴會楊子賢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研議建置消防後勤照護車,以提供消防人員於大型
火警時之適當後勤補給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20 屆
第 2、3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5 號案辦理。二、本府查以往本縣消防局如遇火警
勤務,期間飲食供給多由預算支應或義消人員提供,並由義消同仁協助運往災害現
場,如屬大規模長時間或地點偏遠之災害,時有供餐不便之處,為考量同仁補給問
題,已訂定『救災勤務後勤支援原則』,一併編列相關預算執行,如本縣發生長時間
救災案件,為提升救災現場後勤支援能量,提供餐車至現場服務救災人員,使同仁
於各項救災過程中,得以獲得適當體力補充及休憩;另近期重大火警案件計有 112
年 1 月 22 日秀水鄉汽車修配場火警及 112 年 3 月 8 日田中鎮中州路廢棄物火警,本
縣消防局均有啟動前揭機制,獲得同仁支持及讚賞,本縣消防局將持續瞭解同仁需
求並精進。另災害現場達一定規模,現場亦由大隊架設帳棚或協調鄰近閒置場所,
成立現場指揮站,可供指揮救災及同仁休息運用。三、有關『後勤照護車』部分,
將參照桃園市及其他縣市消防局作法,納入未來規劃施政項目,保障消防同仁健康
權益。」。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欣倩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惠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洪騰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
管號碼 11200006)、彰化縣消防局
臨第 6 號案 類 別:工 務
動 議 人:詹琬惠
附 議 人:劉淑芳、劉珊伶、楊子賢、賴清美
案 由:建請縣府協助辦理社頭鄉山腳路一段 AC 路面改善工程,以保障民眾通行安全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2 年 4 月 19 日府工養字第 1120131889 號函復:「主旨: 貴會
詹琬惠議員等提案建議辦理『社頭鄉山腳路一段 AC 路面改善工程』案,復如說明,
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20 屆第 2、3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6 號案
辦理。二、旨揭路段路面不佳,本府已納入『111 年度彰化縣管線挖掘後路面修復
工程開口契約』辦理改善,並於 112 年 3 月 27 日改善完成。」。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詹琬惠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2B00009)、
本府工務處道路管理科、本府工務處
臨第 7 號案 類 別:農 業
動 議 人:陳銌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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