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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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中選務字第 1120022108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有關 貴會函轉彰化縣議會鄭俊雄等議員提案建議開票全程錄影一案,復請 查照。
說 明:
一、復 貴會 112 年 4 月 18 日彰選一字第 1120000442 號函。
二、有關旨揭彰化縣議會鄭俊雄等議員之提案建議,本會意見說明如下:
(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本會訂定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規定,投票前會展
示空票區,投開票時也有政黨或候選人推派的監察員在場監察,開票時亦允許
民眾錄影,且於開票結束後將投開票報告表張貼於投開票所門口,並將投開票
報告表副本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未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整
個過程公開透明,社會各界可以充分監督。
(二)至於開票所採行公設開票錄影,因受錄影品質、畫面大小等因素影響,於認定
選舉票實益有限,投票完畢後,投票所立即改為開票所,如只能於佈置開票所
之短暫期間,設置固定錄影設備,於技術及時間因素上,不易克服,恐延宕開
票作業及計票結果之公布。另開票所如無法事先設置固定錄影設備,即須以專
人錄影方式為之,除增加開票所工作人力及經費外,錄影過程之完整性,亦恐
因參觀民眾外力干擾、操作人為因素或器材臨時故障而受影響衍生相關問題須
予考量。」。
正本:彰化縣選舉委員會
副本:本會選務處
臨第 3 號案 類 別:交 通
動 議 人:楊子賢
附 議 人:劉珊伶、張欣倩、李俊諭、詹琬惠、藍駿宇、洪騰明、周君綾、賴清美
案 由:建請縣府開放民眾線上辦理本縣路邊停車費重複繳費之退費申請,以提升簡政便民
措施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2 年 4 月 18 日府交管字第 1120131986 號函復:「主旨: 貴會
楊子賢議員等提案建議本府開放民眾線上申辦本縣路邊停車費重複繳費之退費申
請,以提升簡政便民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20
屆第 2、3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3 號案辦理。二、經洽臺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
等直轄市政府表示,因都會地區停車費開單量大,爰開辦線上系統,可供民眾重複
繳費查詢及申請退費服務,惟臺北市政府受理審查並確認停車費重複繳納後,行文
致申請人,請其親自臨櫃檢附領據辦理退費;另桃園市政府須請民眾以傳真或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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