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第20屆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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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1 號案          類  別:工             務

                 動  議  人:蕭妤亘
                 附  議  人:張國棟、李俊諭、張春洋、洪騰明、温芝樺
                 案      由 : 建請縣府研議「社頭鄉人本城區環境整合計畫」,以提升社頭鄉都市街道服務機能與

                            滿足生活品質需求,並保障民眾通行生命財產安全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4 日府工管字第 113023772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蕭妤亘
                            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社頭鄉人本城區環境整合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 號案辦理。二、為辦理本縣

                            人行道規劃盤點,本府於 113 年 6 月 7 日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
                            安全計畫」-『彰化縣市區道路暨人行環境品質規劃案』,計新臺幣 700 萬元(中央
                            補助 588 萬,縣府自籌 112 萬),就本縣八大生活圈範圍擬定八大亮點計畫(如彰化

                            市人本城區)。三、後續規劃完成後將積極協助地方公所提報計畫爭取工程補助,以
                            打造本縣更優質安全的用路空間。」。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蕭妤亘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國棟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張春洋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洪騰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溫芝樺服務處、本府計畫
                        處(列管號碼:113B00027)、本府工務處


                 臨第 2 號案          類  別:交             通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陳銌銌、莊陞漢、賴清美、張錦昆
                 案      由:為保障學生通行安全,建請縣府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型人行道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10 日交工字第 113023776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吳韋達
                            議員等提案建議本府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一案,復如說
                            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2 號案

                            辦理。二、旨案建議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線型人行道,因權責單位
                            為彰化市公所,本府將函請該公所檢討評估。」。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陳議員銌銌、彰化縣議會吳議員韋達、彰化縣議會莊議員陞溪、彰化縣議會
                        賴議員清美、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3B00025)、本府交
                        通處


                 臨第 3 號案          類  別:農             業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陳銌銌、莊陞漢、賴清美、楊子賢、張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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