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第20屆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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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1 號案 類 別:工 務
動 議 人:蕭妤亘
附 議 人:張國棟、李俊諭、張春洋、洪騰明、温芝樺
案 由 : 建請縣府研議「社頭鄉人本城區環境整合計畫」,以提升社頭鄉都市街道服務機能與
滿足生活品質需求,並保障民眾通行生命財產安全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4 日府工管字第 113023772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蕭妤亘
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社頭鄉人本城區環境整合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 號案辦理。二、為辦理本縣
人行道規劃盤點,本府於 113 年 6 月 7 日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
安全計畫」-『彰化縣市區道路暨人行環境品質規劃案』,計新臺幣 700 萬元(中央
補助 588 萬,縣府自籌 112 萬),就本縣八大生活圈範圍擬定八大亮點計畫(如彰化
市人本城區)。三、後續規劃完成後將積極協助地方公所提報計畫爭取工程補助,以
打造本縣更優質安全的用路空間。」。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蕭妤亘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國棟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張春洋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洪騰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溫芝樺服務處、本府計畫
處(列管號碼:113B00027)、本府工務處
臨第 2 號案 類 別:交 通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陳銌銌、莊陞漢、賴清美、張錦昆
案 由:為保障學生通行安全,建請縣府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型人行道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10 日交工字第 113023776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吳韋達
議員等提案建議本府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一案,復如說
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2 號案
辦理。二、旨案建議評估彰化市南郭路商圈路段,設置標線型人行道,因權責單位
為彰化市公所,本府將函請該公所檢討評估。」。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陳議員銌銌、彰化縣議會吳議員韋達、彰化縣議會莊議員陞溪、彰化縣議會
賴議員清美、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3B00025)、本府交
通處
臨第 3 號案 類 別:農 業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陳銌銌、莊陞漢、賴清美、楊子賢、張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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