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第20屆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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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為減少犬隻咬傷民眾之事件發生,建請強宣導狗飼主於公共場合遛狗時應全程牽繩

                            等相關飼主責任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9 日府授農防字第 1130238037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吳
                            韋達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縣府加強宣導狗飼主於公共場合遛狗時應全程牽繩一案』,
                            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3 號案辦理。二、目前動物保護法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未規定須強制繫繩,惟該犬隻如為公告具攻擊性或危險性
                            品種之犬隻,便須採取繫繩及配戴透氣口罩及箱籠裝載措施。如飼養寵物之飼主未
                            將寵物妥善管領,無人伴同使其疏縱在外,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以新臺幣 3,000
                            元至 1 萬 5,000 元罰鍰(攻擊性之寵物處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如因犬隻

                            在外遊蕩導致民眾受到傷害,除可依動物保護法裁處外,飼主亦將面臨民刑事上之
                            責任。三、本府今年委請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協助辦理校園動物保護教育計畫,
                            今(113)年截至目前為止已辦理本縣 43 間校園講習,計 5,717 人次,希藉由動物

                            保護教育課程讓學童了解正確飼養觀念及強化飼主責任,另本府辦理動物保護案件
                            稽查工作、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寵物登記巡迴活動及寵物認養專車活動,亦於活動現
                            場發送飼主責任及動物保護法規定之宣導單張,宣導飼主責任及動物保護觀念,今

                            (113)年已辦理 205 場次,宣導人數計 5 萬 7,700 人次,並持續透過網站、粉絲專
                            頁及社群媒體加強宣導相關相關活動訊息及動物保護觀念,期能促進動物友善環
                            境,打造本縣為友善動物之城市。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莊陞漢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彰化縣政

                        府計畫處(113800035)、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臨第 4 號案          類  別:教             育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陳銌銌、莊陞漢、賴清美、楊子賢、張錦昆
                 案      由:為強化學童交通安全意識,建請縣內各國小辦理「交通安全實地教學演練」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9 日府教社字第 1130237017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吳韋
                            達議員等 6 位議員提案為強化學童交通安全意識,建議縣內各國小辦理『交通安全

                            實地教學演練』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
                            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4 號案辦理。二、本府業於 113 年 7 月 1 日以府教社字第
                            1130240599 號函重申請所轄學校確實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以提升學生用路觀

                            念,降低事故發生,並請學校每月依例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確實填報『加強交
                            通安全教育成果統計表』-『本月依學校肇事熱點功能查詢,提醒學生危險路段及
                            事故原因,並加強認識學校周圍交通號誌、標誌、標線等宣導次數』以利本府追蹤
                            學校執行情形。三、另本府責成學校應執行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 4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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