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第20屆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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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貴席所詢事項「易肇事路口案,改善邏輯為何」回覆資料 1 份,請 查照。
說 明:依據彰化縣議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 113 年 5 月 6 日貴席質詢事項辦理。
正本:彰化縣議會吳議員韋達
副本:彰化縣議會、彰化縣政府縣長室、本府交通處
針對吳韋達議員所提「易肇事路口案,改善邏輯為何?」回復如下:
一、全國交通事故在 111 年達到高峰,易肇事路口改善受到各界關注,中央易肇事路口改善補
助計畫亦要求各地方政府必須依據碰撞構圖,瞭解肇事可能之原因及型態,研擬改善對策,
進行改善。惟之後隨著「行人地獄」議題之發酵,各界更迫切要求政府加速改善交通安全,
易肇事路口之改善,已由原本之「車本」為主之概念,逐漸改為強調「人本」之改善概念,
關注行人涉入之路口肇事改善。迄今,針對路口保護行人之主要對策亦已具體形成。中央
在 112 年中之後,易肇事路口改善補助計畫已未再明列要求必須依據碰撞構圖進行改善。
二、路口改善主要對策如下:
(一)保護行人措施:
1.縮短行人穿越路口時間:行穿線儘量與道路線形正交、路口轉角人行道外推或以槽
化線修飾形成行穿線穿越車道長度縮短效果。
2.行人必須穿越路寬較大之路口時,增加行人庇護空間及設施。
3.清除路口妨礙行車視線之障礙物。
4.加強行穿線照明。
5.增設行人專用號誌並設定早開或專用時相。
6.縮小路口範圍,除降低車速外,亦形成行穿線位置相對退縮效果。惟須注意車輛轉
彎軌跡能安全通過,必要時轉角增設緣石或護欄,保護行人安全。
7.串聯路口之人行動線空間。
(二)減少車行事故:(大原則為減少行車動線可能之衝突)
1.檢討車道配置,於路口前,依車流量及轉向需求,先行導引分流。
2.增設路口轉向導引線。
3.雙向 4 車道取消禁行機車及強制機車二段式轉彎。
4.檢討既有交通號誌時制設定。
5.非號誌化路口,增設停、慢、讓等警示標誌標線,或依狀況設置管制號誌。
三、依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資料,本縣彰化區(彰化市、花壇鄉、芬園鄉)112 年 1 至 12 月
以 CBI 排序前 5 名肇事路口。
四、彰化縣警察局 函
地 址:50004 彰化市中正路 2 段 778 號
承 辦 人:組長 蕭汝上
電 話:警用:7472533;自動:04-7203966
電子信箱:suny500104@ms1.chp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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