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第20屆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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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10 月 8 日府社兒少字第 1130366749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楊子賢議員等人提案建議修正『彰化縣政府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要
點』第 8 點及避免重複領取補助等情事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20 屆第 9、10、11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0 號案辦理。二、本府為促進
發展遲緩兒童及早期接受療育,掌握其最佳療育黃金期,刻正檢討療育費用及到宅
療育費用單次金額限制,俟修正補助實施要點完成法定程序後公告周知民眾。三、
同案早療費用補助重複領取之情事,本府已建立勾稽制度,於核撥補助前落實查核
早期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
費用名單,據以賡續辦理。」。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成濟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許雅琳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賴清美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莊陞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蕭文雄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
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洪騰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欣情
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編號 113B00063)、本府社會處
臨第 11 號案 類 別:水 資
動 議 人:陳銌銌
附 議 人:劉珊伶、林宗翰、楊子賢、吳韋達、劉淑芳、陳榮妹、詹琬惠、凃俊任、葉永清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南郭坑溪整治計畫沿伸至南郭路段,以使南郭坑溪有更佳的教育、生
活、歷史價值,讓城市更美好案。
大會決議:照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11 月 12 日府水道字第 113036678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陳銌銌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縣府研議南郭坑溪整治計畫延伸至南郭路段,以使南郭
坑溪有更佳的教育、生活、歷史價值,讓城市更美好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
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9、10、11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1 號案辦理。二、
旨案本府已於 113 年 10 月 24 日辦理會勘在案(正本諒達),會勘結論已確認規劃範
圍為南郭坑溪南郭路一段下游段之景觀步道,以與上游之景觀步道串聯;另為達整
體步道環境之營造,將由本府相關單位進行後續規劃評估作業。」。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宗翰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陳榮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琬惠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凃俊任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葉
永清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3B00068)、本府域市暨觀光發展處建設工程科、
本府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彰化縣彰化市公所、本府水利資源處
臨第 12 號案 類 別:社 會
動 議 人:陳銌銌
附 議 人:陳榮妹、楊子賢、林宗翰、劉淑芳、詹琬惠、吳韋達、葉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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