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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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
職 稱 官 等 職 等 員 額 備 考
主 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課 長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測 量 員 四
薦任 至第七職等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課 員 十四
薦任 至第七職等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係單一編制
技 佐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計給)。
辦 事 員 委任 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
書 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一
人 事 管 理 員 (一)
會 計 員 (一)
二十六
合 計
(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
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編制表所列課長員額內其中一人,由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原職長出缺後改置。
三、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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