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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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



                   職          稱    官   等    職                等    員  額    備                          考


                   主          任     薦任     第九職等                    一


                   課          長     薦任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三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測    量     員                                    四
                                    薦任     至第七職等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課          員                                   十四
                                    薦任     至第七職等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係單一編制
                   技          佐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計給)。

                   辦    事     員     委任     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


                   書          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一


                   人  事  管  理  員                                  (一)


                   會    計     員                                   (一)

                                                                 二十六
                       合                                計
                                                                  (二)
                 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
                        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編制表所列課長員額內其中一人,由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原職長出缺後改置。
                    三、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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