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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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
                 附件:考試院  函
                                                                地     址 : 1162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號
                                                                聯  絡  人:劉賢庭
                                                                聯絡電話:02-82366498
                                                                傳     真:02-82366497
                                                                電子信箱:ar6817@mocs.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考授銓法五字第 1155928125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關於貴縣彰化等 8 所地政事務所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 115 年 2 月 1 日生效一
                           案,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      明:依據銓敘部案陳貴府 115 年 2 月 2 日府人企字第 1150045006 號函辦理。
                 正本:彰化縣政府
                 副本: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均附原函影本及編制表各 1 份)、本院銓敘處(附
                        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彰化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150038188 號
                 附件:彰化縣彰化、員林、和美、鹿港、田中、北斗、二林及溪湖地政事務所編制表

                 修正「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和美地政事
                      務所編制表」、「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
                      縣北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及「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編制表」,並自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和美地
                        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編制表」及「彰化縣溪湖地
                        政事務所編制表」

                                                                           縣  長  王  惠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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