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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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委任或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
科 員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薦任 至第七職等
得列薦任第六職等(係由本職稱
佐 理 員 委任 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一人與技佐一人,合併計給)。
主 任 薦任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 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
政
風
室 書 記 委任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一
合 計 八十九
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
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四、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 : 50020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王薇淇
電 話:04-7531415
傳 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laireredteal@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150115518A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考試院原函影本、組織規程修正條文,編制表及令
主 旨:檢送新修正「彰化縣衛生局組織規程」第 3 條、第 5 條、第 12 條條文及「彰化縣衛
生局編制表」1 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貴會第十五屆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案附帶意見三:「今後縣府各局室各課如有
重新配置或調整更動時,請函知本會」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組織規程部分:
1.增置主任秘書職稱、職掌及代行之權限。
2.增置視察職稱,並調整職稱順序。
3.明定本規程施行日期。
(二)編制表部分:
1.增置主任秘書一員,併同減列總核稿秘書一員。
2.修正技正職務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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