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議會公報第20屆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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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第 16 號案 類 別:教 育
提 案 人:張欣倩
連 署 人:李俊諭、温芝樺、莊陞漢、洪騰明、許雅琳、賴清美、黃正盛
案 由:建請縣府通盤檢討並修正「彰化縣經濟弱勢學生午餐幸福餐券」發放規範,明定國
中小應屆畢業生之暑假餐券,由原發放至新學年度開學前,以消弭弱勢學生於升學
過渡期間之補助空窗,確保其基本餐食補助之權益。
審查意見: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7 月 31 日府教體字第 1150273347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張欣倩等 8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研議修正『彰化縣經濟弱勢學生午餐幸福餐券』
發放規範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7 次定期會議員
提案第 16 號案辦理。二、本府推行幸福餐券政策,旨在保障經濟弱勢及突發困境國
中小學生寒暑假用餐權益。現行補助對象以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在學學生為主,與全
國多數縣市作法一致。三、有關貴會提案建議將國中畢業生納入暑假發放對象一節,
本府已列案研議,並持續評估縣府整體財政負擔與教育資源配置,進行滾動式檢討。
四、於相關規範評估修正期間,倘國中畢業生於暑假轉銜期確有急難或用餐需求,
本府已建立銜接機制,由原畢業學校轉介至即將就讀之高中職或結合社會安全網資
源,確保弱勢學生關懷不中斷。」。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張欣倩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温芝樺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莊陞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洪騰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許雅琳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賴清美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黃正盛琳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編號 115B00045)、
本府教育處
第 17 號案 類 別:教 育
提 案 人:温芝樺
連 署 人:李俊諭、藍駿宇、張春洋、黃正盛、莊陞漢、蕭妤亘、洪騰明、張欣倩、劉淑芳、
賴清美
案 由:建請縣府編列經費同等補助就讀本縣之私立中小學生,以公平實施「生生有平板」
的教育政策,落實數位教學基礎建設
審查意見: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7 月 21 日府教網字第 1150273351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温芝樺議員等 11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編列經費同等補助就讀本縣之私立中小學
生,以公平實施生生有平板教育政策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
第 20 屆第 7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7 號案辦理。二、有關本縣私立精誠中學、文興
高中、正德高中等 3 校國中小部學生一生一平板,本府刻正調查私校載具類型、學
生人數及班級數等使用需求,俾規劃採購品項及數量,後續將依據學校所提需求儘
速辦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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