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第20屆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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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鄭俊雄
                 連  署  人:詹木根、張錦昆、吳錦潭、林小琪、陳玉姬、周君綾、曹嘉豪、藍駿宇、施佩妤、

                            黃千宴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清淨本縣管轄之河川大排,以改善灌溉水質,並提升環境品質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16 日字第 113023842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鄭俊雄議員
                            等人提案建議『縣府研議清淨本縣管轄之河川大排,以改善灌溉水質案』,詳如說明,
                            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7 號案辦理。二、

                            有關旨揭建議案,本府已函請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於舊濁水溪排水、陳厝
                            厝排水及過溝排水等本府轄管區域排水所設制排水門,於枯水期水源不足時,規劃
                            常態性啟閉水閘門,並辦理設施範圍上下游五十公尺內之垃圾清除作業,以維持周

                            邊環境。三、另旨揭建議案,請本府制定彰化縣轄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內之水閘門
                            取水灌溉管理辦法,並增訂獎勵條款,以利居民共同參與水環境改造乙節,因本案
                            涉及水利法與農田水利法範疇,且本縣水門操作維護及灌溉用水調配作業係屬農業

                            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業務職掌,為確保本府後續訂定該管理辦法與現行法規不
                            相抵觸,本府將函請經濟部水利署、農業都農田水利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
                            理處及各縣市政府協助提供意見,俟彙整意見後辦理前述草案之研擬。」。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鄭俊雄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詹木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吳錦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小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玉姬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施
                        佩妤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黃千宴服務處、本府計畫處 ( 列管號碼 113B00043)、本府水利
                        資源處

                 第 18 號案             類  別:教         育

                 提  案  人:鄭俊雄
                 連  署  人:詹木根、張錦昆、吳錦潭、林子琪、陳玉姬、周君綾、曹嘉豪、藍駿宇、施佩妤、
                            黃千宴
                 案      由:建請縣府儘速於南彰化擇適當地點規劃興建多用途室內運動場館,以平衡南北差

                           距,促進國民健康活動,並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3 年 7 月 11 日府教體字第 1130238006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鄭俊

                            雄議員等 11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儘速於南彰化擇適當地點規劃興建多用途室內運
                            動場館,以平衡南北差距,促進國民健康運動,並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案』,詳如說明,
                            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3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8 號案辦理。二、

                            本府為打造彰化為健康樂活城市,繼彰北、彰南國民運動中心後,刻正規劃興建和
                            美全民運動館、鹿港全民運動館、溪湖樂活運動館及二林樂活運動館等,以提供平
                            價、優質服務,並提供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及游泳教學等公益時段,鼓勵縣民養成
                            規律運動的好習慣,同時挹注超過新臺幣 2.1 億元完成整建縣立體育場、體育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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