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林二乞食街頭音樂會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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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0 月 30 日府授農防字第 1140399709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吳韋達議員等人提案建議『縣府研擬制定彰化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14、15、16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11
號案辦理。二、有關旨揭提案,本縣動物防疫所綜合參酌其他縣市所訂立之『動物
保護自治條例』及本縣『犬隻管理辦法』等相關內容,已進行『彰化縣動物保護自
治條例』草案之研擬,並收集相關單位意見中,俟完成條例草案後,依法規程序辦
理後續事宜。」。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榮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宗翰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林小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黃千宴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施佩妤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
錦民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淑娟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曾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玉姬
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4B00042)、彰化縣動物
防疫所
臨第 12 號案 類 別:勞 工
動 議 人:張錦昆
附 議 人:陳玉姬、詹木根、黃千宴、林小琪、吳錦潭、施佩妤、藍駿宇、曹嘉豪
案 由 : 建請縣府持續推動「視力協助員服務計畫」,並妥適規劃穩定補助經費,以確保視覺
障礙者就業交通服務不中斷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0 月 27 日府勞就字第 1140399746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議
員建請本府持續推動視力協助員計畫,並妥適規劃穩定補助經費,以確保視覺障礙
者就業交通服務不中斷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本縣議會第 20
屆第 14、15、16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議員提案臨第 12 號案辦理。二、為促進視覺
障礙者順利就業,本府辦理『視力協助員服務計畫』,由視力協助員提供交通接送等
協助服務,使視障朋友能有更多機會參與職場工作(如企業聘用、外出按摩等)及
職訓課程,視協員服務費計算:依當年度最低工資時薪計算 x 小時。三、113 年度
因使用者需求增加,致經費於 10 月底即已用罄。經盤點 114 年度經費尚需新臺幣 5
萬元始足以支應全年度所需,業由本縣『身心障礙者基金』項下調整容納,確保服
務不中斷,持續穩定支持視障者就業。四、本府高度重視『視力協助員服務計畫』
對視覺障礙者就業支持的重要性,為回應貴會關切並確保服務永續,已著手檢討現
行預算編列方式,將與最低工資連動做滾動式調整機制,以維持計畫服務量能。」。
正本:彰化縣議會、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玉姬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唐木根
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黃千宴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林小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錦潭服務
處、彰化縣議員施佩妤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
副本:本府計畫處(114B00046)、本府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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