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林二乞食街頭音樂會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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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此類需求的民眾,這些處理過的廚餘最終仍可能被當作一般垃圾,重新進入
清潔隊的體系。如此一來,補助廚餘機雖然可以在前端減少了廚餘體積,卻未能有
效降低末端處理的總體負擔,資源化的效益將大打折扣。四、家用廚餘機雖能減少
廚餘的體積與濕度,但在功能上仍有其侷限,如需額外耗材、無法完全避免異味等
問題。更關鍵的是,其產出物的後續處理與民眾實際需求之間存在落差,恐難以達
成垃圾減量及資源循環的目標。綜上評析,旨揭動議案將不予以補助購買。」。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曹議員嘉豪、彰化縣議會張議員錦昆、彰化縣議會鄭議員俊雄、彰化縣議會
林議員小琪、彰化縣議會林議員宗翰、彰化縣議會吳議員錦潭、彰化縣議會詹議員木根、
彰化縣議會凃議員俊任、彰化縣議會劉議員淑芳、彰化縣議會陳議員玉姬、彰化縣議會
周議員君綾、彰化縣議會黃議員柏瑜、彰化縣議會施議員佩妤、彰化縣議會李議員浩誠、
彰化縣議會陳議員銌銌、彰化縣議會陳議員榮妹、本府計畫處(列管編號:114B00040)、
本縣環境保護局行政科、本縣環境保護局環境工程科
臨第 9 號案 類 別:教 育
動 議 人:張錦昆
附 議 人:曹嘉豪、鄭俊雄、陳玉姬、藍駿宇、吳錦潭、詹木根、施佩妤
案 由:因應少子化造成部分國中小廢校情形,為有效活化閒置校園並解決人口高齡化需
求,建請縣府研議規劃設置「養生村示範區」,以推動高齡友善環境及促進地方發展
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0 月 22 日府教國字第 1140425334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張
錦昆等 8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研議將裁撤之校園空間轉型為『養生村示範區』 以
,
推動高齡友善環境及促進地方發展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14、15、16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9 號案辦理。二、依據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
變更或停辦辦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學校或其分校、分班、學部停辦後,本府應
依校園空間利用計畫,活化其功能』,又依彰化縣立國民中小學校園空餘空間活化實
施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學校辦理空餘空間活化利用,範圍包含老人日間照顧及其
他社會福利場所,或配合本府重大政策、社會發展及社區需求,提供公益或公共服
務用途所需場所使用。三、因應少子化趨勢,未來如有縣內學校停辦,本府將依據
校園空間利用計畫,優先朝推動高齡友善環境與促進地方發展之方向研議運用。相
關空間使用需求,將整合地方意見並納入本府各局處評估後,轉型為可行且具永續
效益之用途。」。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鄭俊雄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陳玉姬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錦潭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詹木根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施佩妤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編號:114B00050)、本
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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