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公報第20屆第13期
P. 4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140468883A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考試院函、彰化縣政府令、彰化縣政府編制表、彰化縣政府員額配置表

                 主      旨:檢送新修正「彰化縣政府編制表」及「彰化縣政府員額配置表」各 1 份 , 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貴會第十五屆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案附帶意見三:「今後縣府各局室各課如有

                            重新配置或調整更動時,請函知本會」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本府設置社會工作督導 1 名、技士 3 名、及科員 1 名,併同減列

                            社會工作師 1 名及科員 3 名。
                        三、旨揭編制表業經本府 114 年 10 月 26 日府人企字第 1140475612  號令修正自 114 年
                            11 月 18 日生效,並經考試院 114 年 12 月 17  日考授銓法五字第 1145903533 號函同

                            意備查在案。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
                 附:考試院  函

                                                                地     址 : 1162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號

                                                                聯  絡  人:劉賢庭
                                                                聯絡電話:02-82366498
                                                                傳     真:02-82366497

                                                                電子信箱:ar6817@mocs.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考授銓法五字第 1145903533 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關於貴府編制表修正,並溯自民國 114 年 11 月 18 日生效一案,同意備查,請  查

                 照。
                 說      明:依據銓敘部案陳貴府 114 年 11 月 28 日府人企字第 1140483969 號函辦理。

                 正本:彰化縣政府
                 副本: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院銓敘處






                                                           45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