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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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3 號案          類  別:警政、消防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張錦昆、施佩妤、楊子賢、陳銌銌、劉珊伶、周君綾、劉淑芳、凃俊任、曹嘉豪
                 案      由:為避免誤罰且同時維護公共安全,建請縣府針對科技執法設備設置路段,建立緊急

                            任務車輛之自動比對與主動銷單機制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5 月 6 日府授警交字第 1150157948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席
                           關心建立本縣科技執法緊急任務車輛之自動比對與主動銷單機制案,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3 號案辦理。二、為主動辨識因
                            避讓救護車所衍生的違規行為,並主動不予舉發,從源頭減少不必要的開罰與後續
                            申訴,本縣警察局已擇定埔心鄉中山路 1 段與柳橋東路口(鄰近部立彰化醫院,救
                            護車進出頻繁)作為試辦路口,升級原設置測照設備,導入 AI 影像辨識過濾系統,
                            主動撤除民眾因避讓救護車所衍生的違規行為,並俟後續執行成效,擴大辦理設置

                            地點。」。
                 正本:彰化縣議會、彰化縣議會吳韋達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張錦昆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
                        會施佩妤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楊子賢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陳銌銌議員服務處、
                        彰化縣議會劉珊伶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周君綾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劉淑芳議員

                        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凃俊任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曹嘉豪議員服務處
                 副本:本縣警察局

                 二、第 20 屆第 19、20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


                 臨第 1 號案          類  別:衛             生
                 動  議  人:曹嘉豪
                 附  議  人:周君綾、施佩妤、黃千宴、吳韋達、葉永清、白玉如、陳玉姬、林宗翰、陳銌銌、
                            蕭妤亘、吳錦潭、詹木根、李浩誠、温芝樺、張春洋、張國棟、凃淑媚、顧黃水花
                 案      由 : 建請縣府研議推動「彰化縣飲品衛生與兒童健康專案」,強化手搖飲及冷飲食品衛生
                            管理,提高食品抽查透明度,並結合校園減糖教育,以維護縣民食品安全及兒童健
                            康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5 月 20 日府授衛食字第 1150133870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曹嘉豪等議員建請縣府研議『彰化縣飲品衛生與兒童健康專案』,強化手搖飲、冷飲
                            食品衛生管理及校園減糖教育,以維護縣民食品安全及兒童健康案,復如說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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