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第20屆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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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法規轉介



                 一、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50001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王薇淇
                                                             電     話:04-7531415
                                                             傳     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claireredteal@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府人企字第 1150072742A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考試院原函影本、組織規程修正條文,編制表及令(共 4 個電子檔)

                 主      旨:檢送新修正「彰化縣文化局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彰化縣文化局編制表」1 份,
                            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貴會第十五屆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案附帶意見三: 「今後縣府各局室各課如有
                            重新配置或調整更動時,請函知本會」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組織規程部分:
                                1、配合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調整文字。
                                2、增置主任秘書職稱、職掌及代行之權限。
                                3、修正彰化縣文化局所置職稱,增置視察並調整職稱順序。
                                4、明定本規程施行日期。
                           (二)編制表部分:增置主任秘書一員,併同減列總核稿秘書一員。
                        三、旨揭編制表業經本府 115 年 1 月 29 日府人企字第 1150039406  號令修正,自 115 年
                            2 月 1 日生效,並經考試院 115 年 2 月 24 日考授銓法五字第 1155928688 號函同意
                            備查在案。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府人事處

                 附:考試院  函
                                                                地     址 : 1162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號
                                                                聯  絡  人:劉賢庭
                                                                聯絡電話:02-8236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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