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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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經彰化縣政府 111 年 12 月 2 日府社兒少字第 1110447872 號函復:「主旨:  貴會
                        吳韋達議員等人提案建議本府成立兒童專責單位,以打造兒童友善環境一案,詳如
                            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19 屆第 8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29 號案
                            辦理。二、本府目前未設有兒童專責單位,該項業務由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執
                            行之:(一)經濟扶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及醫療
                            費用補助、罹患癌症之兒童及青少年醫療費用補助及低收入戶暨寄養家庭兒童托育
                            津貼等。(二)福利服務及權益促進:育有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未滿 2 歲兒童托
                            育準公共化費用補助、兒少安置教養服務、早期療育服務、育兒親子館及兒少福利
                            服務中心、托嬰中心、居家托育、臨托服務、兒少代表及兒童權利公約權利推廣等。
                            三、依據『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 4 點規定,兒童遊戲場設施主管機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類別如營建、教育、文化、體育等附設兒童
                            遊樂場設施。為維護兒童遊戲權及安全,以本縣公園為例,打造具各鄉鎮市特色、
                            親子共融空間為目標,包括再造八卦山華陽公園遊戲場,改善為無障礙環境與遊戲
                            設施,提供適合親子活動之特色公園;員林公 14 公園共融遊戲場,規劃親子共遊及
                            豐富多元休憩空間,新建兒童遊戲區、戲沙區、樂齡體健設施等。另為拓展縣內育
                            兒資源,積極爭取衛生福利部『前瞻基礎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
                            本縣後續將設立 13 處育兒親子館,提供 0 至 6 歲育兒家庭一個近便、專業、整合性
                            高之育兒服務資源,包含親子共讀區、感官操作區、寶寶遊學區、遊戲活動區等空
                            間供親子使用,以打造兒童友善遊戲環境。四、另本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
                            障法第 10 條及第 28 條規定,設置『彰化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橫
                            向協調整合各局處各項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含兒童遊樂設施),提供相關政策諮詢
                            及業務協調,以維護本縣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未來視財政及人力編制,依實檢討
                            組織編制,評估成立兒童專責單位之可行性。」。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白玉如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尤瑞春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柯振杯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111B00057)、
                        本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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