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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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一、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丁、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五」之規定;該職
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本編制表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一日生效。
五、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50001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吳政道
電 話:04-7531178
電子信箱:born0111@email.chcg.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消保字第 112023455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公布令影本 1 份
主 旨:有關「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本府 112 年 6 月 13 日府
行法字第 1120224032 號令公布,敬請 查照。
說 明:
一、旨揭修正案業經行政院 112 年 5 月 18 日院臺消保字第 1125010199 號函核定。
二、檢送修正「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公布令影本一份。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府行政處
彰化縣政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府行法字第 1120224032 號
附件:修正「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修正「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附修正「彰化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
縣 長 王 惠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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