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第20屆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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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質詢與答覆
一、彰化縣警察局 函
地 址:50004 彰化市中正路 2 段 778 號
承 辦 人:學員 涂榮祥
電 話:警用 747-2197:自動 04-7203965
傳 真:警用 747-2199:自動 04-7203965
電子信箱:franktou@ms2.chpb.gov.tw
辦公地址:500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56 號 3 樓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彰警文字第 113007855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有關本(彰化)縣公有停車場無懸掛車牌車輛長期佔用車位問題案,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局公共關係科 113 年 9 月 13 日議員質詢、建議管理明細序號 1 辦理。
二、本案涉及佔用車位車輛移置保管、通知、拍賣及廢棄車輛清理等問題,應由管理機
關縣政府交通處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縣政府交通處表示已著手進行本縣公有
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研擬,以排除現行自治條例執法窒礙難行
之處,嗣該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各鄉、鎮、市公所亦應另行修正相關法規。
三、上開自治條例修法完成前,縣政府交通處已建議各鄉、鎮、市公所加強公有停車場
管理機制,降低民眾蓄意久占停車位行為發生。
正本: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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