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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質詢與答覆


                 一、彰化縣警察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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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  辦  人:學員  涂榮祥
                                                               電     話:警用 747-2197:自動 04-7203965
                                                               傳     真:警用 747-2199:自動 04-7203965

                                                               電子信箱:franktou@ms2.chpb.gov.tw
                                                               辦公地址:500 彰化市中山路 2 段 456 號 3 樓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彰警文字第 113007855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有關本(彰化)縣公有停車場無懸掛車牌車輛長期佔用車位問題案,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局公共關係科 113 年 9 月 13 日議員質詢、建議管理明細序號 1 辦理。
                        二、本案涉及佔用車位車輛移置保管、通知、拍賣及廢棄車輛清理等問題,應由管理機
                            關縣政府交通處及各鄉、鎮、市公所辦理,縣政府交通處表示已著手進行本縣公有
                            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研擬,以排除現行自治條例執法窒礙難行

                            之處,嗣該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各鄉、鎮、市公所亦應另行修正相關法規。
                        三、上開自治條例修法完成前,縣政府交通處已建議各鄉、鎮、市公所加強公有停車場

                            管理機制,降低民眾蓄意久占停車位行為發生。
                 正本: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服務處、彰化縣議會
                 副本:本局交通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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