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第20屆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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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吳韋達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周君綾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李
俊諭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楊妙月議員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4B00013)、
本府教育處
第 16 號案 類 別:教 育
提 案 人:陳銌銌
連 署 人 : 劉淑芳、郭燕陵、陳榮妹、 顧 黃水花、白玉如、莊陞漢、黃柏瑜、洪子超、黃正盛、
凃淑媚、李俊諭、陳玉姬、李浩誠、林小琪、劉惠娟、楊竣程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興建標準型足球場,以提供縣內足球運動人員使用,並可爭取舉辦大
型足球賽事,提高本縣足球運動風氣及曝光度案。
大會決議:照審查意見通過。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7 月 11 日府教體發字第 1140251230 號函復:「有關貴會陳銌銌議
員等 17 位議員提案建議本府『研議興建標準型足球場,以提供縣內足球運動人員使
用,並可爭取舉辦大型足球賽事,提高本縣足球運動風氣及曝光度案』,詳如說明,
請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5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第 16 號案辦理。二、
行政院於 112 年 11 月 3 日核定『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其中『專用或共
用型足球場』之興整建已納入補助範疇。本府配合中央政策,積極協助各公所爭取
經費,目前教育部體育署已核定本縣 4 案,包括田尾鄉、彰化市及永靖鄉等地之足
球場新建及整建計畫,有助於提升地方基礎建設與足球運動風氣。三、依教育部體
育署 108 年 7 月『我國足球競賽及訓練場地調查研究成果報告』顯示,本縣立體育
場田徑場獲評為 B 級場地,具備辦理國內甲組聯賽及大專盃等賽事資格。該場地為
本縣辦理各類大型足球賽事主要使用場地,本府並於各項重大賽事前後主動辦理草
皮整平及場地維護作業,以確保場地維持良好比賽品質。四、關於本次提案建議,
本府業已錄案研議,後續將綜合考量城鄉均衡、運動人口、基層推廣、預算配置與
維護機制等面向,審慎評估是否推動標準型足球場建設,並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政策
與補助機制,積極爭取資源,持續優化本縣足球運動發展條件。」。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陳銌銌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劉淑芳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郭燕陵議員
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陳榮妹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顧黃水花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
白玉如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莊陞漢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黃柏瑜議員服務處、彰
化縣議會洪子超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黃正盛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凃淑媚議員服
務處、彰化縣議會李俊諭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陳玉姬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李浩
誠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林小琪議員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劉惠娟議員服務處、彰化縣
議會楊峻程議員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4B00014)、本府教育處
第 17 號案 類 別:交 通
提 案 人:陳銌銌
連 署 人 : 劉淑芳、郭燕陵、陳榮妹、顧黃水花、白玉如、莊陞漢、黃柏瑜、洪子超、黃正盛、
凃淑媚、李俊諭、陳玉姬、李浩誠、林小琪、劉惠娟、楊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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