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Microsoft Word - 第20屆第4期1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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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申請人提送之申請文件有欠缺,經消防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
                          駁回其申請。
                 第 六 條   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於第四條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後,由申請人填具核銷申請
                          書,並檢附下列文件送本縣消防設備士公會初步審查後,向消防局辦理核銷作業:
                              一、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成果:施工前及竣工彩色    照片
                                  (或電子檔)、施工位置平面圖。
                              二、竣工證明書。
                              三、發票或收據正本(買受人應填寫申請人姓名、住址),發票如採電子發票開立
                                  者,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由營業人提供或買受人自整 合服務平台存

                                  證檔依規定格式下載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均得作為支出憑證。
                              四、申請人可供匯款之帳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及帳號,請勿使用救助
                                  專戶)。申請人提供之帳戶若需相關手續費等(如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負
                                  擔。
                              五 、領據暨點交同意書。
                              六、消防專技人員證書及複訓證書影本。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申請應於申請補助項目完成後一年內提出。申請人提送之申請文件有欠缺,
                          經消防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第 七 條   本辦法之補助金額為第四條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金額百分之十,並不得超過下
                          列額度:
                          一、總戶數五十戶以下者,新臺幣五萬元。
                          二、總戶數五十一戶至一百戶者,新臺幣七萬元。
                          三、總戶數一百零一戶以上者,新臺幣九萬元。
                          同一公寓大廈每五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第 八 條   本辦法執行所需之經費由消防局於預算籌編時,視財政狀況及衡酌歷年執行情形
                          編列,當年度編列之經費如已用罄,當年度不再受理申請。
                 第 九 條   本辦法所需之書表格式,由消防局另定之。
                 第 十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八、彰化縣政府  函

                                                                地   址:500201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 416 號
                                                                承 辦 人:科員  林芮華
                                                                電   話:04-7531742
                                                                傳   真:04-7281287
                                                                電子信箱:ec1335@email.chfd.gov.tw
                 受 文 者:彰化縣議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3 日
                 發文字號:府民戶字第 112044092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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