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公報第20屆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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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第 3 號案 類 別:社 會
動 議 人:周君綾議員
附 議 人:張錦昆、鄭俊雄、藍駿宇、吳錦潭、蕭文雄、陳重嘉、黃柏瑜、施佩妤、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放寬本縣長青幸福卡使用範圍,納入四大連鎖便利商店之消費功能,
以擴大使用效益,並提升長者生活便利性與福利普及化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1 月 26 日府社長青字第 1150006995 號函復:「主旨:有關貴會
周君綾等議員提案建議本府放寬長青幸福卡使用範圍,納入四大連鎖便利商店消費
功能,提升長者生活便利性及福利普及化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
復貴會第 20 屆第 17、18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3 號案。二、查長青幸福卡係以
提升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參與及交通便利,促進外出活動、就醫可近性及社會
連結,以支持健康老化為政策目標,而納入超商購物等日常小額消費,與原政策目
的有別。三、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社會福利支出設有社福預警及扣減補助款機
制,如小額消費納入長青幸福卡補助項目,恐列入社福預警項目、提高本府遭扣減
中央補助款之風險。四、本案經整體政策目的評估後,暫不將四大連鎖便利商店之
消費行為納入長青幸福卡之使用範圍。」。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錦昆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鄭俊雄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藍駿宇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重嘉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黃柏瑜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施佩妤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吳錦潭服務處、彰化縣議員蕭文雄服務處、本府計畫處(列
管號碼 115B00011)、本府社會處
臨第 4 號案 類 別:環 保
動 議 人:曹嘉豪議員
附 議 人:李俊諭、陳玉姬、賴清美、施佩妤、張國棟、吳淑娟、凃淑媚、吳錦潭、蕭妤亘、
黃正盛、林小琪、藍駿宇、詹木根、莊陞漢、温芝樺、張春洋、黃千宴
案 由:建請縣府研議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設置大型廚餘處理機,以落實廚餘源頭減量,提升
環境保護及資源循環成效案。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2 月 11 日府授環工字第 1150006733 號函復:「有關貴會曹嘉豪
議員等提案建議本府研議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設置大型廚餘處理機,以落實廚餘源頭
減量,提升環境保護及資源循環成效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
貴會第 20 屆第 17、18 次臨時會臨時動議案(案號:臨第 4 號案)辦理。二、考量
各鄉鎮市公所之財政狀況及廚餘產生量不一,將建議各公所依據轄內實際需求進行
成本效益評估,若確認設置效益高於現行處理模式且具備自主營運能力,本府將協
助向中央申請補助。」。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會曹議員嘉豪、彰化縣議會李議員俊諭、彰化縣議會陳議員玉姬、彰化縣議會
賴議員清美、彰化縣議會施議員佩妤、彰化縣議會張議員國棟、彰化縣議會吳議員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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