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公報第20屆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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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5 年 1 月 2 日府交管字第 1140511544 號函復:「有關貴會吳韋達議員
                            等人提案建議『縣府盤點彰化市區閒置公有土地,積極闢建智慧化路外停車場,並
                            導入智慧管理系統,以紓解市區停車與交通壅塞問題案』,詳如說明 請   查照 說
                                                                                                    。
                                                                                         ,
                            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4 號案辦理。二、為改善彰
                            化市區停車與交通壅塞問題,本府刻正調查彰化市區之閒置公有土地,並著手辦理
                            『114 年度彰化縣停車整體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針對彰化市辦理路邊及路外停車
                            場全面性供需調查,並就既有設施數量、收費制度、未來需求及可利用停車資源等
                            多面向進行整體盤點與分析,以作為後續停車政策與資源配置之重要依據。三、未
                            來將視彰化市各地區停車問題急迫性、停車場闢建難易度、所需經費額度、興建工
                            期長短等因素綜合考量,分期分區開發路外停車場,並導入智慧化停管設施,提升
                            停車場使用效率,並規劃多元專用停車格,打造友善便捷的停車環境,另將持續督
                            導公所就停車熱區周邊增設路邊收費停車格,增加停車周轉率,有效改善停車問

                            題。」。
                 正本:彰化縣議會
                 副本: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張錦民服務處、彰化縣議員施佩妤服務處、彰化
                        縣議員楊子賢服務處、彰化縣議員陳銌銌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珊伶服務處、彰化縣議

                        員周君綾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劉淑芳服務處、彰化縣議員凃俊任服務處、彰化縣議員
                        曹嘉豪服務處、本府民政處、本府計畫處(列管號碼:114B00078)、本府交通處

                 臨第 5 號案          類  別:城             觀

                 動  議  人:吳韋達
                 附  議  人:張錦昆、施佩妤、楊子賢、陳銌銌、劉珊伶、周君綾、劉淑芳、凃俊任、曹嘉豪
                 案      由:為打造具國際吸引力之「大彰化車站鐵道觀光生活圈」,建請縣府整合彰化火車站周

                            邊景點與商圈,優化前後站串聯導覽動線,並策劃常態性「鐵道光雕藝術節」。
                 大會決議:送縣府研究辦理。
                 辦理情形:彰化縣政府 114 年 12 月 31 日府城觀企字第 1140511196 號函復:「貴會吳韋達議員
                            等提案建請縣府整合彰化火車站周邊景點與商圈,優化前後站串聯導覽動線,並策
                            劃常態性『鐵道光雕藝術節』」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貴會第
                            20 屆第 6 次定期會臨時動議案,臨第 5 號案辦理。二、有關優化前後站串聯導覽動
                            線部分,前經本府與彰化市公所積極爭取,先後於 109 年 、 111 年及 113 年完成『扇
                            步道』、『臺鐵舊宿舍群第一期綠美化』與『公三公園綠廊道串聯』工程,成功建構
                            連接前後站至扇形車庫之友善步行空間,串聯火車站、扇型車庫至戶羽機關車園區。
                            三、另建議策劃常態性『鐵道光雕藝術節』並利用臺鐵舊宿舍群或車站體作為投影
                            介面一節,因該區域土地及建物權屬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管有,相關設施規
                            劃須優先取得該公司同意,加以舊宿舍群全區已列入『文化景觀』設置光雕設施需
                            經嚴謹之文資審議,以免影響歷史建築風貌;且車站周邊涉及鐵路行車安全,光影
                            投射尚需經過嚴,格安全評估,以防干擾駕駛視線或號誌運作,本府將在確保文資

                            保存與行車安全無虞之前提下,持續與臺鐵公司研議可行性。」。
                 正本:彰化縣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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